被醉驾秀屿判拘首例役两月     DATE: 2026-01-30 03:20:42

这是秀屿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秀屿区审结的醉驾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被判拘役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两月10月20日,秀屿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被醉驾秀屿判拘首例役两月

昨日,首例缓刑四个月,醉驾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被判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拘役

被醉驾秀屿判拘首例役两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