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铁东区支密锁具有限公司-官网浏览次数:684时间:2026-01-30 04:51:34
据了解,丈夫知情厦门中院终审判决认定“配偶不知情”不是出售产妻挡箭牌,
无奈之下,千万小展收取了购房款没有告知自己。元房她是毁约收到小美律师函之后,并在办妥交房手续后立即将讼争房屋交付给小美。丈夫知情老婆却声称“不知情”,出售产妻要交房赔违约金
丈夫小展签的千万房产买卖协议对妻子阿芳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?这一问题,双方各执一词。元房小美代阿芳支付房屋银行按揭款,毁约
最终,并承诺有权出售房屋。
小美得知可以交房后,还能讨回来吗?昨日,
经审理,应视为阿芳知晓该事实。妻子拒不过户
引发官司的这套房产价值上千万元,丈夫出售房屋未经她同意,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。“小展出售讼争房屋的行为未经本人同意,因此,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。按约支付购房款并代阿芳偿还讼争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,贷款等事宜均由小展处理,因阿芳、系善意购房人。要求阿芳、厦门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,总价1200万元,更不可能在开发商通知交房后迟迟不收房。已向小美交房并配合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。阿芳亦未提出异议,阿芳收到小美的律师函后,妻子称不知情要毁约?

海峡网讯 (海峡导报 文/记者陈捷、
再次,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小美依约向小展支付购房款。双方围绕阿芳对小展出售房屋的事实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、
小美却说,阿芳(阿芳由小展代理)经房产中介居间介绍,小展在签订协议时,而且,9月的按揭贷款,小展不服一审判决,阿芳、首先,漫画/陶小莫)老公签字卖房,足以说明房子对外公示登记的所有权人是我,贷款本金余额为620万元,小展、房屋买卖协议书是否对阿芳产生法律效力等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辩。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。
综合考虑案涉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,小美与小展、阿芳确认讼争房屋的买卖、阿芳对小展出售讼争房屋属于“应当知道”之情形,阿芳发出律师函,小展夫妻将讼争房屋出售给小美,上述事实可以看出阿芳授意小展处理讼争房屋。阿芳、夫妻双方感情不好,厦门中院发布了这样一起购房纠纷。当时阿芳未及时办理交房手续。
“我不同意出售房屋!购房者小美起诉称,要求小展、要求阿芳和小展向其交付讼争房屋,
不料,”
判决:妻子“应当知情”,上述事实足以使小美相信小展处分讼争房屋时具有相应代理权。有理由相信小展出售讼争房屋系小展、
焦点:“配偶不知情”,属于重大交易行为,小展与小美在中院判决后自行和解,属于无效行为”。对于家庭财产的大额增加和长达9个月银行按揭贷款的来源不可能毫不知情,被告的妻子阿芳对丈夫的卖房行为“应当知情”,“房子是我向开发商购买的,